• 您當前所在: 全國 [切換]
    嗨,歡迎來到至上 服務者登錄 |服務者加盟 | 手機至上
    至上知識點 閱讀:股權轉讓變借款?2.6 億背后的稅務風云
    股權轉讓變借款?2.6 億背后的稅務風云
    黃潔如高級會計師
    中國至上會計

    股權轉讓變借款?2.6 億背后的稅務風云

    2024-05-09 09:13:39 至上知識點 14258152人瀏覽
    精彩回答

    圖片

    ?

    目錄

    ?

    一、導語
    二、案例回顧
    三、案例分析
    四、知識延伸
    五、結語

    ?

    導語

    ?

    在錯綜復雜的商業交易背后,稅務合規常常成為企業和個人不可忽視的一環。近日,一起涉及2.6億股權轉讓、稅務罰款高達2584.6萬的案件,不僅在業界掀起波瀾,也引發了對稅務代扣代繳義務深入探討的熱潮。上訴人常某與稅務機關的拉鋸戰,不僅僅是數字的較量,更是稅法精神與個人權益保護的碰撞。讓我們一起深入案情,剖析這場稅務風波的來龍去脈,解讀稅法實踐中的微妙平衡。

    ?

    案例回顧

    ?

    這起案件是一起關于稅務行政處罰的行政訴訟糾紛,涉及上訴人常某與被上訴人國家稅務總局遼陽市稅務局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以及原審第三人國家稅務總局遼陽市稅務局之間,因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及印花稅的代扣代繳問題產生的爭議。

    基本案情是,上訴人常某于2012年6月1日與溫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溫某持有的遼陽縣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46%的股權,轉讓金額為2.6億元。國家稅務總局遼陽市稅務局稽查局認為常某作為法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未代扣代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5156.2萬元和印花稅13萬元,據此于2019年6月21日對常某作出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處以應扣未扣稅款50%的罰款,總計2584.6萬元。常浩不服該處罰,向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結果維持了原處罰決定。常某遂向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常某的訴訟請求。常某繼而向更高級法院提起上訴,主張股權轉讓協議實質為借款協議,自己并非納稅義務主體,且2.6億元款項實質為借款,不應適用相關稅務規定。此外,常某還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中已明確溫某為稅費繳納主體,故稅務機關不應向其追責。

    在二審階段,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對股權轉讓原值的認定及計算方式未予查清,屬于事實認定不清,因此裁定撤銷原判決并發回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重審。

    ?

    案例分析

    ?


    從稅法的角度來分析,這起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幾個關鍵點:

    1.代扣代繳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是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負有代扣稅款并及時繳庫責任的單位或個人。在這個案例中,常浩作為股權轉讓款項的支付方,稅務機關認定其為法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當在支付股權轉讓款時代扣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的范疇,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需按照轉讓收入減去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征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常浩未履行這一代扣代繳義務進行了處罰,體現了稅法對于個人所得稅征管的嚴格要求。

    2.稅務行政處罰的合法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稅務機關有權對其進行罰款,罰款額度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50%以上三倍以下。本案中,遼陽稅務稽查局對常某的罰款決定,是在此法律框架下作出的,旨在確保稅收征管秩序和稅款的足額征收。

    3.稅務爭議解決途徑

    常浩通過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提出異議,這是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正常法律途徑。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制度為納稅人提供了對稅務決定進行申訴和司法審查的渠道,以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證據與事實認定的重要性

    在稅務爭議中,證據的充分性和事實的準確認定至關重要。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對股權轉讓原值的認定及計算方式未予查清,說明在稅務處罰決定中,稅務機關需要嚴格依據事實和證據,精確計算稅基和應納稅額,以確保處罰的正當性和合理性。這也提醒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循嚴格的程序正義,確保所有決定都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

    知識延展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第十四條 本法所稱稅務機關是指各級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所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并向社會公告的稅務機構。

    第六十四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第九條 稅收征管法第十四條所稱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并向社會公告的稅務機構,是指省以下稅務局的稽查局。稽查局專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國家稅務總局應當明確劃分稅務局和稽查局的職責,避免職責交叉。

    第一百零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公告送達稅務文書,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一)同一送達事項的受送達人眾多;

    (二)采用本章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稽查局職責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3〕140號)

    稽查局的現行職責是指:稽查業務管理、稅務檢查和稅收違法案件查處;凡需要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賬證檢查或者調查取證,并對其稅收違法行為進行稅務行政處理(處罰)的執法活動,仍由各級稽查局負責。

    (四)《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第二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

    (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

    (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

    (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

    結語

    ?

    隨著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稅務合規的邊界也在不斷拓展與細化。這起案件也提醒我們,在進行股權轉讓等交易時,一定要注意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讓我們共同期待,每一個稅法案例都能成為推動法治進步的基石,為構建更加透明、公正的稅收環境貢獻力量。


    您的稱呼:
    聯系電話:
    最新評論(0)
    • 稅務局剛剛通知!2024年度“雙隨機”抽查情況和抽查結果公開!

      發布時間:2025-01-15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稽查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發〔2015〕104號)文件要求,我局開展了2024年度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現將結果

      楊敏會計師 2025-03-12 15:21:12 20283368人看過
    • 稅局已明確!1月15日前,這項申報必須完成!

      01印花稅營業賬簿按年計征開始申報!一、申報期限(1)應稅營業賬簿按年申報繳納。(2)納稅人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營業賬簿印花稅。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1)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2)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

      倪螢螢會計師 2025-01-15 20:28:13 27126719人看過
    • 最新消息!一稅兩費合并為一稅!

      7月21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其中,國家宣布了關于財稅體制改革的消息,決定中明確: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

      陳恒會計師 2024-08-02 09:39:25 43859131人看過
    • 定了!8月征期有變化!稅局剛剛通知!

      18月大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稅局明確:8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8月15日!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報稅哦!2新電子稅局有變!調

      楊敏會計師 2024-08-02 09:11:14 41587807人看過
    • 定了!8月征期有變化!稅局剛剛通知!

      18月大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稅局明確:8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8月15日!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報稅哦!2新電子稅局有變!調

      陸艷秋會計師 2024-08-02 09:09:40 43126101人看過
    • 定了!8月征期有變化!稅局剛剛通知!

      18月大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稅局明確:8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8月15日!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報稅哦!2新電子稅局有變!調

      沈美霞會計師 2024-08-02 09:09:40 44843465人看過
    • 切記!會計離職,不完成這兩項交接,違法!

      01 不完成這兩項交接 違法!工作交接重點之一:變更稅務信息案例: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后來因個人原因,辭職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業務受限,并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長期不申報轉為了非正常戶

      周育根會計師 2024-07-30 14:39:56 54231141人看過
    • 稅費優惠為制造業創新發展添動能

        制造業是立國之本、強國之基。近年來,各地依托各自產業優勢,升級傳統制造產業,發展先進制造業。稅務部門主動靠前服務,精準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助力制造企業用好用足稅惠紅利。稅惠添力高技術船舶集成制造    不久前,我國自主設計建造的7200立方米雙燃料乙烯運輸船首制船命名儀式舉行。該船是南通中集太

      沈旭晨會計師 2024-07-29 09:20:56 44990136人看過
    • 臨時工工資屬于“工資”還是“勞務報酬”?稅務總局明確了!支付勞務費5大誤區要知道!

      01臨時工工資屬于“工資”還是“勞務報酬”?稅局回復:若臨時工與單位存在雇傭關系,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納稅,若臨時工與單位不存在雇傭關系,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納稅。看似有結論,實則在工作中去用去做的時候,咱們很多小伙伴還是反饋一頭霧水:那我公司和這個臨時工到底是不是雇傭關系呢?可以這樣來看待這個問題

      華孝哲會計師 2024-07-29 09:17:28 54717198人看過
    • 7月1日起,工資新規正式實施!會計月薪不到這個數,單位違法!

      周良會計師 2024-07-26 09:12:09 47172200人看過

    黃潔如

    中國至上會計

    黃潔如高級會計師,專職會計行業十年豐富經驗

    • 1906880

      精選解答
    • 828875070

      閱讀量
    向TA咨詢
    91精品久久久久久久99蜜桃